西藏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我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
4月15日--4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考时间
3月9日9:00--3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注册报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含)以上学历。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报考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但须在完成本科毕业证前获得基础科段毕业证。
四、报考办法
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或“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点击“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按流程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首次报考的新生须进行“新生建档注册”,经报考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考试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各项基本信息,该信息将作为考生考籍管理、毕业证申请注册等流程的重要依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是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确保以上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审核通过后将不可变更,请考生谨慎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要求
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考简章,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查看报考专业考试科目。
2.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请务必截屏并妥善保留缴费凭证,不能提供该凭证的考生将不予以受理相关申诉。注: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可更换考点和考试科目。
3.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10日-4月16日期间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自考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
4.根据教育部考务规定,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原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全部有效,并按相关对应关系进行课程替代。
6.考生可用身份证或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为了确保信息安全,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准考证号以便找回密码。
7.电子照片背景可选用淡蓝色、白色或浅灰色,图像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8.报名时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 号)文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务费每人单科 36 元,非不可抗力因素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六、疫情防控
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组考实施细则,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
七、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拉萨市:0891-6364476
日喀则市:0892-8832767
山南市:0893-7820599
那 曲 市:0896-3924570
昌都市:0895-4822318
阿里地区:0897-2821232
林芝市:0894-5822294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0891-6314357 6335094
附件: 1.特别声明
2.新生报名、报考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特别声明
一、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为发布我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的唯一官方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我院从未批准或授权任何助学培训机构在我区从事线上线下自考培训工作和课程售卖活动,考生切勿报读和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三、禁止任何培训机构替代考生报考,如因违反造成信息填报有误、蓄意作假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来源:http://zsks.edu.xizang.gov.cn/fs/2/document/20230306/1678067019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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