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现将《2017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根据皖招考[2014]40号、皖招考[2014]9号及皖招考函[2014]120号文件规定,我省已停考餐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中药(专科)、律师(基础科段、本科段)等9个专业,从2017年起不再安排以上专业课程考试。
二、根据皖招考[2016]39号文件的规定,我省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开考专业计划已调整,从2017年起按新计划课程开考,部分老计划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三、根据皖招考[2016]47号、皖招考[2016] 50号文件规定,停考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生物教育(独立本科段)、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地理教育(独立本科段)、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等8个专业,2017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及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4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