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现场报名报考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20日(具体安排详见《东莞市2016年1月自学考试现场报名点安排表》)
(二)互联网及电话报考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20日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到以下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