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考委2015年5月21日下发的《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4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停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40125)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小学教育等4个专业方向。
二、自2015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自2019年起,不再颁发义务教育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继续为停考的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安排课程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义务教育专业原考试计划的专业课程考试(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妥善安排此次专业停考事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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