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自学考试工作要点
贯彻落实全国自考办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的精神,按照《浙江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意见》的部署,全面推进自考综合改革,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更好地发挥自考在终身学习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质量标准,坚持教考分离,拓展和提升自考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服务人才成长立交桥构架的功能,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课程体系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向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新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撑未来的七大产业,积极探索设置适应产业需求、具有我省经济特色、跨学科的新专业。逐步停考一批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或两年内次报考人数不足100人的专业和证书项目。
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课、核心课和选修课课程结构,完善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技能教学和考核。健全自考大选修制,扩大学生课程学习的选择权,实现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三者的有机结合。
二、拓展终身学习渠道,进一步推进衔接沟通
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高校学生通过自考辅修第二专业和选修课程;积极鼓励中职、高职学校组织本校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自考,并为其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出台自考为高中学生选修课程服务方案,尝试为高中学生选修课程特别是大学先修课程学习及评价提供自考新平台。
与省农办联合研究自考为浙江农民大学服务方案,拓宽农村人才培养渠道,为浙江新农村建设服务。
落实自考工作列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内容,以此为契机推进农村自考工作,并力求在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建设项目中发挥自考作用。
三、探索多元评价制度,推进过程性评价
按照自考培养目标向应用型、职业型人才转型的要求,研究完善课程考试大纲编写和命题工作。突出对考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研制体现自考课程内容特点和考查要求的题型和试卷结构。
完善多元评价、综合评价制度。完成对过程性评价试点学校实施细则的备案,强化过程性评价的检查和管理。
及时总结过程性评价试点经验,做实做好选修课过程性评价,探索核心课程过程性评价试点。
四、完善考点布局,确保考试安全
各设区市根据本地考生规模和考试次数调整等情况,加强统筹,按“因需设考”的原则,完善本地考点布局。
研究细化确保考试安全的具体措施,加强考务培训。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内防外防、人防技防,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重点抓好试卷安全、考务安全等关键环节,确保考试平稳有序、万无一失。
五、强化宣传服务,提升助学质量
强化宣传服务,依托《浙考之声》微博、《浙江考试》杂志及省内外主流媒体,及时为自考生提供咨询指导、答疑解惑。继续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
推进全省教育考试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自考网上报名。进一步完善网上教材征订办法,缩短教材供应周期。
充分发挥普通高校特别是主考学校在自考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主考学校对助学组织和衔接沟通的指导、辐射作用,加强对学习过程的指导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结合新一轮自考全日制助学单位综合评估,完善国家、省级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评选(推荐)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