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不再指定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自学考试
义务教育专业助学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为规范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助学管理,充分发挥考生自主学习和社会助学组织的积极性,根据全国考委《关于不再指定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义务教育专业助学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考委〔2014〕8号)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指定由“继教网”负责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助学的组织与管理、考生的注册学习和报名考试等工作。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学习方式,按照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已在“继教网”注册的考生,也可自愿继续参加“继教网”的学习。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