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的顺利进行,我院于2010年下发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点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考自字〔2010〕2 号),并从2010年起每年7月增加了一次自学考试点考。三年来,自学考试点考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促进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平稳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调整的需要,根据全国考办有关会议精神,决定从2013年起停止执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点考工作方案(试行)》,取消自学考试7月份考试安排。部分停考专业考生确需点考的可通过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点考,点考课程原则上安排在4月、10月两次全国统一考试考期内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平稳、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