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组织,报名地点为各市(州)自考办所设的报名点。报名时间为:(1)上年的9月1日至9月10日为次年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上年的12月10至12月16日为次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时间,当年1月5日至1月15日为当年4月份考试补报名时间;(2)当年3月1日至10日为当年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当年7月10日至7月20日为10月份考试补报名时间;(3)当年5月26日至5月31日为7月份公共课加考报名时间,当年6月5日至6月11日为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报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缴纳报名、考试费,办理电子摄像及省自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谁考证》等手续。
非首次报名者经核验已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外,只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
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名并到主考院校参加考试。
允许考生跨区报考,但在当次考试中不允许一门课程同时在两年以上市(州)报考,否则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