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业务项目
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
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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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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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补办 “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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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蓝底“身份证照”标准照片一张
2. 2001年至2002年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蓝底“身份证照”标准照片一张
3. 2003年及其以后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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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补办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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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时考生需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2003年以前的毕业生,补办“学历认证报告”,2003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补办“考生成绩证明”。两种证明均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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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学考试出国留学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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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本人根据国外要求,自己制作中(外)文成绩单,成绩依据为本人手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2.考生带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实成绩
注:2003年及其以后的可以不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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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学考试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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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认证学历
单位先发函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河北省业务办理大厅,核实结果回复查证单位。
2.个人认证需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河北省业务办理大厅只办理当次毕业尚未上网的毕业证书的个人认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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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学考试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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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考生需带 (1)身份证原件 (2)河北省准考证
注:(1)两证必须带齐全 (2)办理转出后河北准考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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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学考试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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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考生需带(1)身份证原件 (2)河北省准考证 (3)外省单科合格证书 (4)外省转考介绍信
注:建议考生首先通过电话核实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是否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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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国留学《高考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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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考生需带(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的准考证(或考生号)
注:《高考成绩证明》仅为办理出国留学手续考生出具,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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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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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考生需带(1)考生身份证原件 (2)考生的准考证(或考生号)注:只能办理2003年及以后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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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各项业务均可代办,但需另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
(3)工作时间(九月至次年五月):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30
夏季工作时间:六月至八月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