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于2014年12月15日开始办理,请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工作及各报名点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9时至12月24日17时
2、报名要求
①新考生须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填报允许报考的专业。在提交个人信息后,凡为在职、在校考生需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负责自学考试的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学校学籍证明,社会考生需提供具有内蒙古户籍的户口簿,否则不予采集信息。
②所有报考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招办免费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勿添加带“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区)”字样的背景。
③报考考生在旗(县、区)招办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在网上选课、缴费。
3、考生可同时在网上办理2015年5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听说课考试报名、区内区外转考等事宜,并按要求进行缴费。
4、本次报名不办理免考申请。申请免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以上各项工作的办理条件及要求参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公告栏http://www.nm.zsks.cn/zxks/。请考生抓紧时间办理,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