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参加自学考试没有年龄限制和地域限制,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报考,也可以在广西区内各市、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报考;可以在广西区内设置有考区的市、县范围内选择当次考试的考区。自学考试没有学习时限和考试持续时间的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自考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
二、报名报考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报考时间。
1.全区网上报名报考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至9月6日。
2.现场报名报考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至8月30日,具体现场报名报考起止时间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有关高校自考办电话详见表1.
(二)报名报考办法。
1.新考生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前,必须填报考生个人基本档案信息、进行电子照相或者网上报名并上传相片,取得报考资格。
没有换领2004年版准考证的老考生必须换新证。考生要重新填报考生个人基本档案信息、进行电子照相或网上上传相片,取得报考资格。
2.报名(或换证)时间。原则上不规定报名和换证的时间。考生可随时登录“广西自考网上系统”办理。各地自考办在报考期间同时接纳考生报名和换证。
3.报考的专业和科目。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不同专业和课程。
4.有关报名报考的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持有一个准考证。准考证若遗失,应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发手续,准考证号不变,不需要重新录入信息和照相。
(2)考生报名时确认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相片,即为以后毕业证上打印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相片。请考生填报时务必认真仔细。
(3)考生如果忘记上网登录的考生密码,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网上重置密码。
(4)某些科目的考试地点被限定在某些考区考点,报考时一定要注意所报考的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与地域的安排。如果报考了受到地域限制的科目,多个考试科目可能会分别处在不同的考区。所以报考时要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4年10月考试日期为10月18-19日,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殊课程的考试时间按当次考试有关特殊课程考试办法文件执行。
2014年9月19日开始至考试前,考生可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
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2.
四、考区设置
(一)广西在14个设区市及部分县设有自学考试考区。除有特别规定的专业和科目以外,考生可在广西设有自学考试考区的市、县参加考试,考生每次考试的地点可以不一样,不用办转考手续。
(二)设在位于设区市市区的高等学校考点,只能接纳本校助学班的学生和其他高校参加衔接自考的在校生报考。
(三)物流管理专业中的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由广西交通协会委托的南宁赛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接纳考生个人报考工作。联系电话:0771-5839119,5839115.考试时间另外安排,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
(四)商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区只设广西大学一个考点。由广西大学自考办负责报考和考试工作。
(五)外语口试类科目(口语,口译与听力),作为非常规考试安排在10月25日,全区集中在广西大学考试。
(六)由于公安管理专业、医药护理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考试和实习要求有特殊性,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应先分别向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院函授部、广西医科大学自考办、广西艺术学院(或助学班办班学校)自考办咨询。
(七)义务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实行注册式学习管理办法,由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设立的“教师学习和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集体报考。室内设计(独立本科段)和艺术设计(独立本科段)专业由经过广西自考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集体报考。这3个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
五、考生报考须知
(一)考生在报考时,所填写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代码和考试地点代码必须准确无误,填写有误的报考无效。
(二)报考期间,考生可以在报考截止日之前更改报考科目和考试地点。
(三)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报考手续。受托人必须按报考时的承诺,将报考单的副本面交委托人。
(四)广西自学考试报考费为40元/科次。缴费方式有网银支付和到当地自考办现场支付两种。建议考生采用网银支付报考费。
(五)外语听说类科目(00594口语、00602口译与听力)报考费为70元/科次。考生可在网上报考缴费或到广西大学自考办现场报考缴费。
(六)各专业的考试计划、主考学校和使用教材请看广西自考网上系统——专业信息查询。
(七)购买自学考试的教材,可与广西博文图书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1-5326804.
(八)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九)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考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56号),可按规定免考部分课程。需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可在当地市、县自考办或助学院校自考办办理免考申请手续,也可以通过“广西自考网上系统”填报免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市、县自考办或助学院校自考办提交免考材料。
(十)2014年11月10日8:00起,考生可以通过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应在广西自考办网上公布成绩之日起60天内,向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771-533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