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科)、护理学(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科)、心理学(独立本科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等7个专业的考试计划明年有调整。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将突出理论够用、强化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2014年10月自学考试仍使用旧计划,新修订的考试计划将从2015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相关专业的考生要尽快了解新考试计划,做好准备。
学前教育(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调整涉及两个选考组中的部分课程。旧、新选考组的课程顶替关系均为1门顶1门。
第一个选考组中,取消“科学、技术、社会”课程,增加“科技与社会”(笔试+实践)、“人文素养”(笔试+实践)2门课程。
第二个选考组中,取消“现代教育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实习)”课程,增加“审美与礼仪”(笔试+实践)、“通用技能”2门课程。“现代教育技术”笔试及“现代教育技术(实习)”在新计划执行前都通过,方可作为一门课程顶替新课程。
护理学(专科)
护理学专业(专科)调整涉及一个选考组中的部分课程。新选考组取消“现代教育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实习)”课程。
此专业原选考组选考时不能低于7学分,新选考组取消选考学分限制。旧、新选考组的课程顶替关系为1门顶1门,但“现代教育技术”笔试及“现代教育技术(实习)”在新计划执行前都通过,方可作为一门课程顶替新课程。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调整涉及一个选考组中的部分课程。新选考组取消“房地产法”、“建筑装饰制图”(非笔试)、“建筑艺术概论”3门课程,增加“科技与社会”(笔试+实践)、“人文素养”(笔试+实践)、“审美与礼仪”(笔试+实践)、“通用技能”4门课程。
新选考组取消选考学分限制,考生从全部6门选考课程中选考一门即可。旧、新选考组的课程顶替关系为1门顶1门。
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科)
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业(专科)“汽车概论”课程的考核方式,由原来的“笔试+实践”调整为笔试。原考核方式下“汽车概论”课程成绩合格,可顶替新考核方式下的该课程。
心理学(独立本科段)
心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设置、接考规定均有调整。
在课程设置方面,新计划取消“教育原理”、“美育基础”2门课程,新增“中国文化概论”、“公共关系学”2门课程。原考核方式下通过“教育原理”或“美育基础”任意一门课程,可顶替“中国文化概论”、“公共关系学”中任意一门课程。
在接考规定方面,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心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接考本专业,其他类专业毕业生要加考“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二)”。原考核方式下通过“实验心理学”及“实验心理学(实践)”、“心理测量”中任意一门课程,可顶替“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二)”中任意一门课程。
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
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取消“建筑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装饰构造与施工”和“装饰装修工程预算”3门课程,新增“房地产项目管理”课程。这4门课程均属选考课。
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要在选考课中任选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考试。原考核方式下“建筑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装饰构造与施工”、“装饰装修工程预算”的合格成绩,除用1门顶替“房地产项目管理”课程外,其余可作为补足选考课要求的学分使用。
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
酒店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有两变:一为更换部分课程,二为不再设置加考课。
新选考组取消“餐饮美学”、“中国饮食文化”2门课程,新增“中国文化概论”、“现代管理学”2门课程。原考核方式下通过“餐饮美学”、“中国饮食文化”中任意一门课程,可顶替“中国文化概论”、“现代管理学”中任意一门课程。
新计划执行前,所学专业不属于经济管理类的考生要加考“管理学基础”课程。新计划执行后,不再设置加考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直接接考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