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公布
4月和10月自学考试成绩分别于5月20日、11月20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和新疆自考在线网(http://www.xjzkzx.com)公布。成绩册和课程合格证于5月25日、11月25日统一下发给各地(州、市)自考办。
二、成绩查询方式
1、考生成绩查询在各地(州、市)自考办查询。
2、通过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xjedu.gov.cn)和新疆自考在线网(http://www.xjzkzx.com)查询考试成绩。
3、声讯查询方式:电信用户拨打声讯电话:16885111查询。
自治区自考办不受理个人成绩查询业务。
三、疑问成绩查询方式和时间
考生如对分数有疑问,务必在成绩公布之后的20天内(包含双休日)申请查卷,逾期不予办理。申请查卷的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地(州、市)自考办申请查卷,地(州、市)自考办负责将申请查卷考生的材料汇总上报自治区自考办考籍科,查卷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领取课程合格证(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考生如有合格成绩,在成绩公布一个月之内到发放准考证的单位(部门)领取课程合格证。考生领取课程合格证(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后,请核对本人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在5个工作日内向地(州、市)自考办或原报名单位申请,逾期不受理。地(州、市)自考办或原报名单位确认相关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自考办考籍科。
自治区自考办不直接向考生发放课程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