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闽考院自[2014]19号)要求,从2014年起,我省自考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课程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材料(经审批的免考申请表、转考凭证等)。
3、《毕业生申请表》和《毕业生鉴定表》。其中,《毕业生申请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数字服务大大厅→自学考试”下载,《毕业生鉴定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综合信息→资料下载→表格下载”下载,并按表格说明填写相关内容。
4、本科毕业生除了提供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如果本科毕业生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前置学历证书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与现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还应到原发证单位提交更正申请。